依2022年10月4日本校公佈函修正之「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發明人因時效因素先行申請專利者,仍需以本校名義及委辦本校合約事務所提出申請專利,於取得政府專責機關專利申請日號後半年內,發明人應填具長庚大學專利時效先行申請表及檢附相關文件向技轉中心辦理接管程序,其他先行申請規定逕行另詳「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
公告單位:技術合作處技轉中心
聯絡窗口:技轉中心張廷甄組員 分機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