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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發明單一專利及單一專利法院新制上路

歐洲發明單一專利及單一專利法院制度說明
歐洲發明單一專利於2023 年06 月01 日正式實施,歐洲發明專利核准後,申請人可以選擇是否登記為單一專利,即同時取得單一專利所有會員國之專利權,不需分別登錄各國,亦不需分別於各國繳交年費。目前已有17 個國家加入單一專利會員國,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及瑞典。
因此若欲登錄上述17 國之外的國家(例如:英國、西班牙…等),仍需分別登錄國家,以取得該國之專利權。
★單一專利法院協議正式生效後,歐洲發明專利之訴訟案件(包含侵權、無效等)將統一在單一專利法院進行審理。

1、選擇退出(opt-out),將依舊制在歐洲各國進行訴訟
2、未選擇退出,在單一法院進行訴訟


★自日出期間(2023 年03 月01 日)開始,審查中及依舊制登錄各國之歐洲發明專利,申請人可以選擇是否辦理退出,最晚需於過渡期到期前1 個月辦理。若選擇退出單一專利法院之專利,將依舊制在歐洲各國進行訴訟,日後仍可依需求選擇撤回該退出。一旦撤回退出後,將不得再次辦理退出。請注意,尚未辦理退出時,第三人於過渡期間內,在單一專利法院提出訴訟,則該專利將由單一法院進行審理。此外,登記為單一專利之歐洲發明專利,將於單一專利法院進行訴訟,無法辦理退出。

日出期間: 2023-03-01開始
單一專利法院協議生效日: 2023-06-01
退出單一專利法院管轄過渡期:協議生效日後7年(有可能再延7年)

★選擇退出單一專利法院之優缺點:

優點:

•將不會因一次訴訟失去專利權
•辦理退出後,仍可依需求選擇
撤回該退出

缺點:

•多國訴訟總費用相對較高
•不得拆開部份國家退出


★為了維護歐洲專利之權利,建議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審視各專利需求,評估是否辦理退出單一專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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