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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離職程序表單

本校教職員工離職時,請先填妥及簽署"離職人員研究成果實驗紀錄簿繳交證明 "及"長庚大學專利發明人離職交辦單"連同離職單送至本技轉中心,方能受核。

1.離職人員研究成果實驗紀錄簿繳交證明

老師自行盤點確認在職期間是否有填寫本校研究紀錄簿,如有則繳回系所或實驗室等進行保管,如無則填寫無,不管有無此證明單填寫後皆需請院秘或系秘確認後蓋章

2.專利發明人離職交辦單

需事先通知技轉中心張小姐預計離職,盤點是否有專利申請案(列專利程序或費用負責人案者),如有技轉中心會另通知提供交辦單,請離職發明人填寫後續負責人員及需請後續負責人員簽名,如無專利申請案則繳交前述研究成果實驗記錄簿繳交證明單即可

 

承辦人員:技轉中心張小姐

分機: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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