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經濟部111年8月31日經科字第11103467820號函辦理。
二、檢附「經濟部技術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執行單位股權處分管理機制參考原則」(詳如附件1)、「經濟部技術處審查科技計畫執行單位衍生新創事業申請書」(詳如附件2-1)、「經濟部技術處審查科技計畫執行單位衍生新創事業審查表」(詳如附件2-2)、「經濟部技術處審查科專成果衍生新創公司(或有限合夥)案件審查流程」(詳如附件2-3)、「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技專案研發成果適用新創專章申請表」(詳如附件3-1)、「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技專案研發成果適用新創專章審查表」(詳如附件3-2)、「經濟部技術處審查學界科技計畫衍生新創事業案件審查流程」(詳如附件3-3)及修正「經濟部(技術處)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予創作人之股票適用緩課暨擇低課徵所得稅認定作業流程」(詳如附件4-1)與「經濟部(技術處)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予創作人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認定表」(詳如附件4-2)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