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優良教師表揚辦法」(109年03月11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請查照。
一、修訂「優良教師表揚辦法」第6條第2點增訂獲頒校外技合獎教師頒給校內技合獎。
二、檢附修訂條文前後對照表、修訂後「長庚大學優良教師表揚辦法」。
經辦:技轉中心-張廷甄組員
分機:3201
長庚大學「優良教師表揚辦法」(109年03月11日教務會議通過).pdf
公佈函-規章-20200410-修訂優良教師表揚辦法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109年03月11日教務會議通過).pdf